骨料线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设计
0 引言
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下文简称“应急照明系统”)的主要作用是在危险情况下如发生火灾时为人们提供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合理的应急照明系统能够大大减少疏散时间,增加人员的逃生机会。本文结合我院总承包的某骨料线项目,详细阐述骨料线项目应急照明系统的设计全过程,并指明应急照明系统设计的难点重点,为后续其他项目应急照明系统设计总结经验,提供思路。
该骨料线项目的概况如下:
本项目年产370万m3优质花岗岩建筑骨料,划分为矿山区和加工区两个部分,其中矿山区位于山上,加工区靠近码头,两者之间设置1条9km长皮带运输骨料矿石,骨料在加工区完成成品加工后,一部分发往码头装船运走,另一部分发往散装车间装车。矿山区及加工区共设置7个电气室及1个总降压站,其中矿山区设置3个电气室(分别为E11A、E11B、E12电气室),加工区设置4个电气室(分别为E13、E14、E15、E16电气室),总降压站及9km长皮带不在我院总承包范围内。
本项目主要在7个电气室及厂前区(综合楼、宿舍以及食堂)设置应急照明系统,车间内部不考虑设置应急照明系统。
1 选型
1.1 系统类型选型
随着近些年相关规范条文的不断更新,应急照明系统也得到了长足的发展。根据国家标准规范《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以下简称《标准》)GB 51309-2018第3.1.2条规定:应急照明系统类型的选择应根据建、构筑物的规模、使用性质及日常管理及维护难易程度等因素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设置消防控制室的场所应选择集中控制型系统;
(2)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但未设置消防控制室的场所宜选择集中控制型系统;
(3)其他场所可选择非集中控制型系统[1]。
结合该骨料线项目设置消防消防控制室及火灾自动报警的情况,我院判定该骨料线项目需要采用集中控制型系统。考虑到应急照明系统的供电可靠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我院决定应急照明系统采用集中电源形式供电。此外,为保障人员生命安全,《标准》要求应急照明系统电压等级应小于DC36V,目前有DC24V和DC36V两种电压等级可供选择,我院采用DC36V电压等级。综上所述,该骨料线项目的应急照明系统采用DC36V集中电源集中控制型系统,其系统架构如图1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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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下文简称“应急照明系统”)的主要作用是在危险情况下如发生火灾时为人们提供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合理的应急照明系统能够大大减少疏散时间,增加人员的逃生机会。本文结合我院总承包的某骨料线项目,详细阐述骨料线项目应急照明系统的设计全过程,并指明应急照明系统设计的难点重点,为后续其他项目应急照明系统设计总结经验,提供思路。
该骨料线项目的概况如下:
本项目年产370万m3优质花岗岩建筑骨料,划分为矿山区和加工区两个部分,其中矿山区位于山上,加工区靠近码头,两者之间设置1条9km长皮带运输骨料矿石,骨料在加工区完成成品加工后,一部分发往码头装船运走,另一部分发往散装车间装车。矿山区及加工区共设置7个电气室及1个总降压站,其中矿山区设置3个电气室(分别为E11A、E11B、E12电气室),加工区设置4个电气室(分别为E13、E14、E15、E16电气室),总降压站及9km长皮带不在我院总承包范围内。
本项目主要在7个电气室及厂前区(综合楼、宿舍以及食堂)设置应急照明系统,车间内部不考虑设置应急照明系统。
1 选型
1.1 系统类型选型
随着近些年相关规范条文的不断更新,应急照明系统也得到了长足的发展。根据国家标准规范《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以下简称《标准》)GB 51309-2018第3.1.2条规定:应急照明系统类型的选择应根据建、构筑物的规模、使用性质及日常管理及维护难易程度等因素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设置消防控制室的场所应选择集中控制型系统;
(2)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但未设置消防控制室的场所宜选择集中控制型系统;
(3)其他场所可选择非集中控制型系统[1]。
结合该骨料线项目设置消防消防控制室及火灾自动报警的情况,我院判定该骨料线项目需要采用集中控制型系统。考虑到应急照明系统的供电可靠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我院决定应急照明系统采用集中电源形式供电。此外,为保障人员生命安全,《标准》要求应急照明系统电压等级应小于DC36V,目前有DC24V和DC36V两种电压等级可供选择,我院采用DC36V电压等级。综上所述,该骨料线项目的应急照明系统采用DC36V集中电源集中控制型系统,其系统架构如图1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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